一是加强核对验证,确保准确释放。内勤民警在罪犯刑满前三个月对罪犯的姓名、刑期、籍贯、家庭住址、刑满日期等进行详细核对,并经主管民警签字确认后上报监区管教科。监区管教科内勤民警对预释人员相关基本信息进行再次核对,并在罪犯即将释放前三天内将罪犯的判决书、执行通知书和开具的释放证明进行仔细核对,发现错误及时处理。罪犯释放当日,内设(分)监区管教民警再次仔细核对释放人员的相关信息,确保释放人员准确无误。

二是加强出监帮教,做好真情关爱。罪犯释放前安排休息半天,原则上集中管理。并在释放前一天安排其洗一次澡,让他们洗净污浊,重新做人;打一次亲情电话,告知家人即将释放的信息及接监规定;谈一次心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;宣一次誓,组织罪犯面对国旗进行一次“新生宣誓”,巩固教育成果,强化守法意识;做一次评估,为地方安置帮教部门做好帮教工作夯实基础;上一堂心理咨询团体辅导课,鼓励他们走出心理阴影,积极面对人生,用实际行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。

三是加强释放管理,帮助顺利回归。严格落实出监两次搜身检查制度,除罪犯的个人物品外,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出,同时要加强对个人物品的检查,防止涉及狱内情况的书信、日记以及他犯信息等被夹带出监区,造成新的社会危害。对一些智障、严重疾病缠身、残疾行动不便的罪犯,主动帮助其联系家人来监接人。如家中已无近亲属的,释放时由监区安排专人将其送返回家,并积极帮助联系地方政府,协调解决生活困难问题。